作者說,經過長久的傳遞,很多古文或古人的原意都有或多或少的偏離。我相信這是相當有可能的。例如佛教的「因果業障」解釋,也普遍被人誤解使用。
書中說:「罪是一個被廣泛誤解和錯誤闡釋的字,這個字是從新約聖經的古希臘文章直接翻譯過來的。罪的原意是:錯過了標記,就像弓箭手錯失鏢靶一樣。所以罪就是錯失鏢靶一樣,就是錯失了人類存在的要義,就是活得不夠有技巧、盲目的生活,因此就會受苦,並製造苦因。所以拋開文化上的包袱和錯誤詮釋之後,罪這個字所指的就是人類代代相傳下來的功能失調狀況。」
以前我對基督教說我們每個人都有「原罪」這詞,有反感。還原真意之後,我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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