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

蘇菲學堂「叛逆的佛陀」第二次討論摘要

作者在提到「六個超凡」時,顯然就是「覺性和覺察力」的實踐。尤其是「給予」這件事。過去在給予時,不會特別注意到是否是對方的需求。因此有時當對方不接受時,反而會使自己感覺到生氣。其實我們必須留意不能在給予時,把自己視為「比對方高、比對方強」。即使在認為對方應有更多的學習或作為時,也應試著以創造對方可以領會自覺所需的境界,才能使給予和需求是一致的。例如在教育子女的過程中如果不留意,可能會使子女認為「你只是在說教,其實我比你還懂得多呢。」值得肯定的給予,其出發點應該是「愛」,一種「在別人的需求裡看到你的責任」的慈悲心懷。

在我們面對生病的家人或生活中的友朋時,可以從相互間對於「照顧和回應」的過程中去體驗「無我與慈悲」的真諦。在卸下世俗的角色、價值要求與框架後,人與人的相處會回到一個最本然的關係當中。在放下我執、私我或以自我為中心的過程中,與相處的親人或人群仍然保持著真心的關懷、給予和接受。在時機未到或對方無法理解(或記憶)的狀況下,不強求,也不評斷。接受人生中本來存在的多種樣貌,這樣的接受未必出於智慧,而是出於單純的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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